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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维
近年来,校园欺凌频频发生,持续受到关注。但究竟何为校园欺凌?答案并非看上去那么简单。近期,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新版《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指导手册》,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
久治而不绝的校园欺凌,是个庞大且复杂的话题:一是涉及面广,一份涉及144个国家的权威调研显示,全世界每3个学生中,就有1人曾遭受过欺凌;二是形式多样,既有拳打脚踢、撕扯衣服等看得见的欺凌,也有语言中伤、关系欺凌等“隐蔽的恶”;三是成因复杂,除去未成年人自身因素,家庭、校园和社会环境,都有可能形成传导和投射。这道“青春疤痕”的伤害之深,甚至要用一生去治愈。
尽管校园欺凌历来不缺重视度,但相关讨论总体偏向道德评判,概念上的厘清较为滞后——直至2017年《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发布,校园欺凌才首次得到官方明确定义。从现实来看,对孩子之间开玩笑、起绰号等行为,很多成年人不以为意,甚至认为这是可以容忍的。一方面是学校“选择性失明”、一味“和稀泥”,另一方面,恐怕也和背后的认知偏差不无关系。
这无疑是令人遗憾的忽视。比如,在被施暴的群体中,性格内向、孤僻者的比例明显更高,他们大多不擅长求助,甚至意识不到欺凌的存在。诸多案例表明,欺凌行为具有长期性和反复性,监护人和老师若不能及时识别,伤害难免持续扩大。
“大事化小”实属不该,“小事化大”也值得警惕。在未成年人社会化的过程中,一些磕磕碰碰、小打小闹在所难免,某种程度上,这是孩子探索世界的方式,若这些行为也算校园欺凌,有概念泛化、矫枉过正之嫌。其中的边界是否足够清晰,直接关系到相关工作的实效。
这次新修订的防治手册,就积极回应了上述问题:从主体、主观、行为和结果四方面要素去界定校园欺凌,突出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欺凌者与被欺凌者如果双方时常角色互换,则一般属于打闹行为”,这个“例外”非常必要;强调“网络欺凌由于一经上网就会持续传播,应视为一种持续的伤害行为”,也就是说,即使只有一次,也可以构成欺凌,区分网络欺凌和线下欺凌,有利于更科学地止恶于微。
不让“恶之花”侵蚀心灵土壤,划清红线只是第一步,守护“少年的你”没有休止符。学校和家长要加强观察和防范,鼓励被欺凌者敢于说“不”;政府、司法机关、社会等主体也应综合施策、合力织牢防护网。说到底,校园欺凌不应有旁观者,每个人都应是一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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