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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曲静怡报道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继续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以下简称“809号文件”)、保持政策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保障用户安全可靠用电。电网企业要落实“809号文件”要求,保障代理购电制度平稳运行,确保居民、农业用户和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坚持低价电量(含偏差电费)优先匹配居民、农业用电,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基本稳定。逐步优化代理购电制度。各地要适应当地电力市场发展进程,鼓励支持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优化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方式,完善集中竞价交易和挂牌交易制度,规范挂牌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切实执行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不得对代理购电用户电价形成进行不当干预。电网企业要加强力量配置,不断提升代理购电用户用电规模预测的科学性、准确性,预测偏差情况每季度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牵头解决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代理购电制度平稳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809号文件”及其他现行政策相关规定与《通知》不符的,以《通知》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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